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公示
一、公示说明
为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行为,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》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》及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本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等信息公示如下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二、收费项目及标准

三 、收费依据
1.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》。
2.收费文件: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有关事项的函》(云发改价格函 [2022] 306号)
四、 征收管理
1.资金管理:全额缴入同级国库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
2.票据使用: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
3. 缴费方式: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州卫生监督所)财务科微信扫码缴费
五、 监督举报
1.本机构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,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;
2.收费时提供正规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,自觉接受物价、财政、卫健等部门监督;
3.监督举报电话:0878-3388316;
4.监督举报地址:楚雄市紫溪大道192号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州卫生监督所)(本机构纪检监察部门);
5.举报处理时限:收到举报后 15 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。
公示单位(盖章):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州卫生监督所)
楚雄州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
公示日期2026年 2月 1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