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伊始,楚雄州疾控中心按照《楚雄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储运工作。
楚雄州疾控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在储运工作中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》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》为准则,严格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科学使用疫苗追溯体系,确保储运的每一支疫苗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流程可管、流向可控。按照省、州疫情应对指挥部“疫苗在疾控中心冷库不过夜”的要求,成立疫苗保供专班,明确专班工作人员职责,有效保障了疫苗及时高效运转。
截止2021年6月2日,按照疫苗调拨通知要求,安全规范储运疫苗共计32批次100余万剂次,有力保障了我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平稳有序推进。
(撰稿:李天虎 ,审稿:郭兴祥)